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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2021年市区两级统计测算工作的招标公告

时间:2021-04-19 文章来源: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作者:佚名

  

  为了完善北京市旅游统计方法,对接文旅部《全国文化文物和旅游统计调查制度》对统计测算的要求,充分发挥统计数据对政府决策的参考指导作用,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现启动对2021年市区两级统计测算工作的招标工作。

  一、项目主题

  2021年市区两级统计测算工作

  二、项目周期

  合同签订日起至2021年12月底。

  三、进度安排

  (一)2021年5月份,完成对2020全年及2021年一季度的全市及各区旅游市场测算工作并撰写统计报告。

  (二)2021年每季度结束前20日,完成对本季度的全市几个区市场预测工作。

  (三)2021年季后40日内,完成上一季度全市及各区的旅游市场测算工作并撰写统计报告。

  四、项目预算

  最高限价为45.686万元。

  五、项目内容及要求

  (一)工作内容

  测算全市及分区的各季度旅游收入、旅游人数,对全年三大旅游市场做分析,通过分析人数变化趋势预测北京旅游市场形势。

  1.全市旅游统计工作

  具体内容包括季度测算和黄金周测算两项工作,主要指标分为旅游收入和旅游人数。

  2.分区旅游统计工作

  具体内容包括按季度测算旅游收入和旅游人数。

  (1)旅游收入

  按照旅游六要素进行分类测算,包含餐饮收入、住宿收入、购物收入、游览收入、交通收入、娱乐及其他收入。

  (2)旅游人数

  旅游人数为净游客量,剔除区内旅游人次的重复现象,由住宿业接待人数、旅游景区接待人数和乡村旅游接待人数三部分构成。

  (二)项目成果

  项目成果包含2020年年报,2021年一季度、上半年、前三季度简报,2021年黄金周简报。

  六、投标人资格条件

  

  (一)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,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。

  (二)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,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。

  (三)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。

  (四)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:

  1.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
  2.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
  3.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
  4.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
  5.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
  6.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  七、申报材料要求

  (一)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,加盖单位公章

  (二)项目进度与计划安排。

  (三)经费编列说明:含所有执行内容所需费用,须列出总经费及分项经费及比例、各细项经费之计算方式。

  (四)工作团队人力配置:执行工作团队整体组织结构分工、成员经历(含年资)、现职、担任本项目之任务。

  (五)承接类似项目之相关经验或绩效陈述。

  (六)单位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复印件。

  (七)相关业绩及支撑材料

  八、招标比选相关事项

  (一)投标方式:纸质版一式三份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,廉洁合同(附件)一式两份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,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交至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28号旅游大厦1406室。

  (二)投标文件报送截止时间:2020年 4月23日上午10:00。

  (三)开标时间:2020年4月23日上午10:00。

  (四)开标地点: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28号旅游大厦1101会议室。

  (五)联系人:李鹏亮,85157276,13911622305。

  

  附件:廉洁合同

  

 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

  2021年4月15日

  


原文链接:http://whlyj.beijing.gov.cn/zwgk/tzgg/202104/t20210415_235882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