池州市三个”强化”筑牢文物安全底线
时间:2024-04-27 文章来源: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 作者:佚名
池州市积极贯彻落实“保护第一、加强管理、挖掘价值、有效利用、让文物活起来”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,多措并举做好文物安全保护工作。
强化工作落实,健全文物安全责任制度。成立池州市文物安全工作领导小组,指导全市文物保护工作;签订文物保护目标责任书,建立市、县、乡、村四级文物保护网络;坚持“谁主管,谁负责”和“谁使用,谁负责”的原则,制定文物保护管理巡防制度,落实专职文物保护人员。
强化宣传力度,提高文物安全保护意识。通过电子显示屏、宣传标语、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,让群众了解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,营造保护文物光荣的良好氛围;每年召开全市文物安全工作会议,培训256人次,增强从业人员的的责任意识、风险意识和忧患意识。
强化日常监管,完善文物安全检查体系。抓住季节变换的时间节点,市文旅局联合市住建、公安等部门开展文物消防、防汛等方面安全检查36次;近年来争取国家、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5200余万元,修缮清溪塔、太平山房及皖赣特委旧址等国家、省级文保单位52处。
原文链接:https://ct.ah.gov.cn/zwxw/qswlxxlb/80585695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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