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藏航空最新通知!
时间:2025-12-09 文章来源: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作者:佚名
关于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用征收标准的通知
尊敬的旅客:
自2025年12月5日零时(含)起(以出票日期为准),西藏航空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用征收标准按以下规定执行:
一、800公里以上航线,燃油附加费调整为每航段40元,800公里(含)以下航线,燃油附加费调整为每航段20元。
二、按成人普通票价10%计价的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。
三、按成人普通票价50%计价的儿童(含无成人陪伴儿童/占座婴儿),革命伤残军人,因公致残人民警察,残疾消防救援人员,国内航线运输燃油附加费实行减半收取,如个位不足10元按舍弃尾数计收。即800公里以上每航段收取20元,800公里(含)以下每航段收取10元。
四、2025年12月5日零时(不含)以前销售的国内航线客票,如在2025年12月5日零时(含)以后进行变更,不再按新标准补收燃油附加费。
五、2025年12月5日零时(含)以后销售的客票,一律按本文收取燃油附加费。
特此通知。
西藏航空有限公司
2025年12月4日
原文链接:http://wlt.xizang.gov.cn/xwzx_69/wlyw/wldt/202512/t20251208_512976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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